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搜 索
【新规:房屋装修】管理费收取不超过5元/平方米
2014-02-14 15:14:0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2月14日讯 《办法》规定,对于有房屋装修需求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之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督促其遵守有关规定。物业企业可收取装修管理费,用于装修期间清运建筑垃圾、电梯垂直升降及装修管理支出。《办法》规定装修管理费按照不超过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收取,物业企业收取装修管理费以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其他与装修有关的如装修保证金、垂直运输费等费用。《办法》还规定,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为住宅物业服务区域投保公共责任险。所需费用按照物业服务面积分摊。《办法》新增这一条款是基于解决近年来物业管理区域内每年都有多起意外责任事故发生,而物业服务企业无力支付赔偿引发社会矛盾问题。

责任编辑: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