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2月21日讯 18日,哈市交警部门推出的便民新举措正式实施,市民在首批17家4S店购车可享受买车、落户、上牌一站式服务,省去了往返车管所、排队等候等诸多麻烦……记者近日从哈市交警部门获悉,目前又有10家4S店提交了新车上牌代办业务申请,还有更多的4S店致电咨询准备加入,4S店代办新车上牌业务将在哈全面推广。
据哈市车管所政委毕延东介绍,交警部门在先期对机动车销售服务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后,经过汽车销售企业行业协会推荐,以及机动车管理所考核,选定了哈尔滨市博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首批17家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动车销售和服务资格的品牌专营店企业,开展新车牌证代办业务。目前,首批开展代办业务的系统仍在试用调试中,等到运转正常后,经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批复,哈市交警部门还将发展第二批代办车牌业务的4S店,并派出民警通过定期走访抽查等形式对各4S店的相关工作人员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对办公场所留存录像、留存数据进行核查。
车管所吕警官提醒,根据我省2009年颁布实施的《黑龙江省机动车牌证代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哈市4S店申请机动车牌证代办业务要具备12个条件。
申请牌证代办业务要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动车销售和服务资格的品牌专营店或者具有二手机动车交易资格的企业;
二、国产小型客车品牌专营店新车年销售量,省会城市在800辆以上;
三、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销售或交易盗窃、抢劫、走私、非法拼(组)装等车辆违规问题;
四、具备与办理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机动车登记业务办理大厅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具有开放式办公柜台;
五、业务大厅内应设有等候区、书表区和交通安全宣传区,设立群众举报、投诉电话,提供饮水机、书表样式及笔墨等服务设施,配备打印机、复印机以及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片的影音播放设备;
六、具有供待办车辆停放和查验的场地,场地面积能满足实际业务需要;
七、业务大厅对外统一设置“业务受理”窗口标识,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确定的职责及流程办理相关登记业务,其中对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车辆唯一性确认查验工作由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派驻民警负责;
八、申请单位需独立配备2名以上专职代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由企业负责招聘,经交警支队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条件的申请单位应当引入车辆购置税、保险等办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联合办公;
九、有1名专职或兼职的档案和数据管理人员,负责本登记服务站的号牌申请、机动车盗抢信息查询、档案交接、数据上传等工作;
十、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登记系统和全省统一的扩充版软件;
十一、具有存放机动车牌证和档案材料的专用库房,安全防范设施齐全;
十二、申请代办机动车登记服务应作为本单位的一项服务措施,不得以此作为变相营利的工具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