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践行群众路线实施“为民工程”系列报道之三:
创新机制民情顺达:甘南县很大其实一个家
东北网2月24日讯(记者 强锐)作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单位,甘南县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创新工作方式以取得教育实践活动实效,让以往难以解决的难题得以解决。
北疆供热有限公司院内的煤堆。东北网记者 强锐 摄
2013年9月,黑龙江北疆供热有限公司冬季取暖期储煤,因风天作业导致煤灰、粉尘污染了甘南镇东郊村部分菜地和居民的生活,引起企业与群众之间纠纷,双方均不让步。得知情况后,在县大调解领导小组指派下,一个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主持人,县法院、司法局、环保局、农业局、建设局、物业办、甘南镇、甘南镇东郊村、音河律师事务所为成员单位的调解工作组迅速成立,经现场核查、确认情况,于9月30日展开现场调解,10个小时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受灾的36户菜农、27户居民一次性得到2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妥善化解了这一复杂纠纷。

村民评审委员会登记单。东北网记者 强锐 摄
据了解,自“为民工程”实施以来,甘南县各乡村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7件。这得益于甘南县在创新司法管理上措施得当。该县建立了由司法部门、政府部门、村级组织和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的调解新机制,整合司法、行政、社会力量,解决疑难问题。群众产生矛盾纠纷,不用上法院起诉,就地进行调解处理,做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镇,复杂疑难纠纷不出县。通过实行大调解,一些原本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诉讼解决或需要上访解决的矛盾纠纷,都能得到较快和公正合理的解决,增强了群众“信法不信访”的意识。半年来,全县开展大调解202次,有187起疑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东阳镇村民评审委员会在开会。东北网记者 强锐 摄
甘南县还积极探索管理新方式,创新群众自我管理。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并充分发挥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议事决策作用,用群众教育群众,用多数管理少数,用强者带动弱者,用先进带后进,提高群众问题自我解决能力,实现“原汤化原食”。自“为民工程”实施以来,甘南县各乡村成功调节各类矛盾纠纷327件。
甘南县东阳镇在6个行政村建立了由村干部、能人大户和法律顾问等人员组成的村民评审委员会,对村里发生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评判和调解,把一些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纠纷化解在基层、平息在萌芽。东阳镇团民村六屯村民孙庆龙和付玉贵两家承包地相邻,孙庆龙家的地栽树苗子出售,本应三年换一批,但由于市场行情不好,七年没有卖出去,树越长越大,歇了付玉贵的地,付玉贵要求孙庆龙把树拔了,孙庆龙不拔,付玉贵买了电锯要把孙庆龙的树伐掉,两家僵持不下,矛盾不断激化。后经村民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致认为孙庆龙没理,通过说服教育,孙庆龙承认了错误,两家达成处理协议,事情得到合理解决。
甘南县很大,其实一个家。通过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全县上下营造出了思想健康、人心思进、正能量汇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