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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土厅阳光操作采矿权审批
2014-02-26 10:10:4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佳妍 谭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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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2月26日讯 省国土资源厅把煤炭采矿权整合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为民的矿业权管理环境,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协调顺畅、灵敏高效、阳光操作、便捷服务的审批流程。截至目前,已审批并换发采矿许可证67个。

  省煤炭安全整治整合领导小组批准的278个保留矿井,需要办理各类采矿权审批事项。省国土厅采取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方法,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地开展审批工作。规定凡符合办理条件的矿井,由矿山企业所在市(县)的国土资源局按证照到期的先后,统一排序、统一公示,让矿山企业一目了然,心中有数,避免了暗箱操作;在受理过程中采取统一收件,统一审查,集体审批,集中发证的方法,提高了审批效率,提升了服务质量;按照简政放权、简化程序、关口前移、责任下放的原则,简化报件,对部分报件内容的合规性审查权限下放到市(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由其负责终审并实行终审负责制。严格落实“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审查、审核、审批制度,保证了审批质量。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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