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6日讯 记者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哈尔滨红肠质量规范》已于2月1日起实施,今后想生产“哈尔滨红肠”的企业,须到省卫生厅备案并向市质监局提交申请。符合《规范》的红肠产品销售时将带有“双标”,即“企业标准代号+哈尔滨红肠质量规范”的字样,市民选购红肠时要看好包装上的“双标”。
合格企业将网上公布
为改善哈尔滨红肠质量良莠不齐的状况,哈市今年制定出台了《哈尔滨红肠质量规范》,对“哈尔滨红肠”进行了定义和规范,该《规范》已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要求,自愿遵守《规范》要求,生产能力、工艺技术符合《规范》的红肠生产企业,在4月30日前,可向市质监局食品处提交申请。
接到企业申请后,市质监局将在6月30日前组织审查组对企业生产能力进行评定,对企业生产的红肠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将在市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哈红肠”要申请商标
按照要求,哈市红肠生产企业需按照《哈尔滨红肠质量规范》中的质量指标制定企业标准,并到省卫生厅备案。质量水平符合《规范》的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将标注《哈尔滨红肠质量规范》和经省卫生厅备案的企业标准代号。
同时哈尔滨拟成立“哈尔滨红肠行业协会”,并在市政府指导下以协会的名义申请“哈尔滨红肠”商标,作为符合《规范》红肠产品的统一标志。
冒牌哈红肠将被严查
为加强对哈尔滨红肠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市质监局将在今年7月份以后,对哈市的红肠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行动,及时查处企业的违法行为。市质监局将建立不合格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不合格红肠生产企业的不合格产品品种和批次。
对未申请哈尔滨红肠生产,尤其是用猪肉、牛肉以外的原料(如:大豆蛋白、鸡肉等)生产红肠产品,并标注《哈尔滨红肠质量规范》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质监部门将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