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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环保厅气象局开展合作 将联合发布天气预警
2014-03-07 16:44:5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吴殿峰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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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7日讯 (吴殿峰 记者张强) 环保、气象部门联手,“坚决向污染宣战”。7日,省环保厅和省气象局共同签订了《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共同搭建交流平台,建立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应急预警联动机制,提高应急联动响应能力。

我省环保、气象部门负责人签订协议。

  《协议》提出,双方将建立领导联席会议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双方建立联络员制度,通过相关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工作层面的对口联系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双方联合推进各市(地)环境保护、气象发展合作不断深化,指导相关合作内容在地方环境保护、气象部门的落实。

  今后,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将开展5个方面的合作:

  ——建立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应急预警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自领域专业优势,建立监测预警合作机制,共同对重污染天气发生过程进行研判,联合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联合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加强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合作,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试点工作,强化专业人员技术交叉培训,逐步在全省范围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

  ——协同应急条件下舆论宣传。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双方加强舆论引导的协同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统一舆论宣传口径。

  ——加强信息共享与技术支持。强化信息产品处理与接收、传输与交换,逐步实现两部门大气成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气象观测与预报信息、气象卫星数据的共享共用。

  ——联合推进科技攻关。强化环境与气象的科技合作,共同开展气候变化对环境的影响评估。加强城市及区域环境质量预报技术方法的研究,推进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指标体系建设,提高预警应急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据统计,我省去年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全省年平均达标天数同比降低1.7个百分点,哈尔滨年达标天数比例仅为65.5%。暴露出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预警监测能力不强、信息渠道沟通不畅、应急措施手段不硬等问题。目前,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正筹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为社会公众提供预报预警信息服务。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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