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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省气象局签订合作协议 遇重污染天将联动预警
2014-03-08 12:39:09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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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3月8日讯 7日,省环保厅和省气象局共同签订了《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建立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应急预警联动机制,提高应急联动响应能力,联合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

  《协议》提出,双方将建立领导联席会议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双方建立联络员制度,通过相关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工作层面的对口联系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双方还将联合推进各市环境保护、气象发展的合作。

  双方展开的合作将有5个方面。首先,建立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应急预警联动机制。发挥各自领域专业优势,建立监测预警合作机制,共同对重污染天气发生过程进行研判,联合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加强环保、气象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强化气象卫星监测分析产品,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中的应用,在条件具备时对重污染天气采取必要的气象干预措施。为各地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小危害,保障公众健康提供指导信息。

  其次,联合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加强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合作,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试点工作,让专业人员技术交叉培训,逐步在全省范围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

  再次,协同应急条件下舆论宣传。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双方应加强舆论引导的协同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还要加强信息共享与技术支持。强化信息产品处理与接收、传输与交换,逐步实现两部门大气成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气象观测与预报信息、气象卫星数据的共享共用。

  最后,联合推进科技攻关。强化环境与气象的科技合作,共同开展气候变化对环境的影响评估。加强城市及区域环境质量预报技术方法的共同研究,推进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指标体系建设,让预警应急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去年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年平均达标天数同比降低1.7个百分点,哈市年达标天数比例仅为65.5%。据介绍,目前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正在筹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将为社会公众提供预报预警信息服务。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