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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官寻蛛丝马迹破奇案 7岁自杀女童遗书是母亲写的
2014-03-10 09:43:26 来源:新晚报  作者:李木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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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3月10日讯 有这样一种警察,他们能从书写字体的特征中辨别真伪,可以根据文字、信件的写法,判断出笔者的性格、职业、年龄。他们是刑事技术警察中很少被人注意到的文件检验(简称文检)警察。近日,记者走近哈尔滨第一个基层文检警察——刘春梅。作为哈尔滨文检警察中出现场最多的民警,从警15年来,她成功在杀人案、绑架案、强奸案、盗窃案、诈骗案等案件中,对案犯、被害人留下的文字进行鉴定,成功找出真凶。

  财务仿经理签名私吞数百万

  2013年年初,南岗警方在“百千万助企行动”中了解到,南岗区一家私人企业生意红火却一直不盈利。南岗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这家企业的资金流动中总有一笔款项划拨到一个奇怪的账户,而同意转款的签名都是总经理本人签写,但这位总经理坚称从未设立过其他账户。

  刘春梅对比了转账签名文件和这位总经理的其他往来文件签名后发现,虽然转移到神秘账户的签名与总经理本人签名非常相似,但在一些不被人注意的细微处,存在着细小差别。刘春梅很快确定,总经理的签名被人伪造,而伪造签名出自同一人之手。

  在警方随后的调查中发现,证据指向企业的财务主管。原来,在这个家族企业中,总经理的表妹担任着财务主管工作。这位总经理在财务方面完全交由表妹处理。警方调查了解到,这位财务主管利用总经理对自己的信任,将公司数百万资产秘密转入自己的账户。为了模仿表哥的签名,她“苦练”了近一年,没想到仍然被警方找出破绽。

  查笔迹抓获偷取存款保姆

  2007年,市民霍春丽(化名)报警,她发现自己的存折被人偷偷取走2000元。警方调查发现,由于霍春丽一直没有使用存折,她是在存款被盗半年后发现的。此时,银行的监控系统中已经无法查到是谁取走这笔存款。霍春丽怀疑自己的表姐郭红梅(化名)将钱取走。郭红梅离婚后,偶尔会到霍春丽家做客。这让霍春丽认为,表姐可能出手盗窃。

  根据银行取款存根,刘春梅发现,偷取存款的人在书写霍春丽名字时,笔画的书写特点与霍春丽的书写习惯完全不同。

  在对郭红梅的笔迹进行鉴定时,刘春梅发现,虽然郭红梅与霍春丽的字体相似,但在落笔中存在细微差别。

  在随后的调查中,警方终于确定,霍春丽家半年前离职的保姆是偷取存款的人,是她伪造了霍春丽的签字。

  数字写法特别助民警锁定嫌犯

  为了怕“肉票”听到自己的声音,两名绑匪自作聪明地用写字条的方式商讨索要赎金数目,没想到正是这一张小纸片,锁定了他们的身份。

  1999年末,南岗区发生一起绑架案。绑匪声称索要80万元赎金,否则将撕票。警方经过缜密工作,很快将看守人质的绑匪抓获,成功解救人质。然而,由于落网的绑匪拒不交代同伙,警方一时难以确定嫌疑人。

  在现场,警方发现了绑匪用于对话的两张纸条。经过笔迹鉴定,刘春梅发现其中一名绑匪对数字“8”的写法比较特别。经过对比,另外一名绑匪的身份很快被确认。

  敲诈信语气确定疑犯身份

  2008年,哈尔滨某高校和某农场的领导分别接到一封打印的敲诈信,勒索金额超过30万元。

  对两封敲诈信分别研究后,刘春梅从信件的信封手写地址笔迹和打印信件的语言内容确定,两封信是同一人寄出。在对信件内容仔细研究后,刘春梅分析出写信人的习惯用语,同时确定嫌疑人有一定文化水平,年龄应该在20—25岁左右,很可能就是在校大学生。根据刘春梅的鉴定,警方对某高校成教院的学生作文作业进行对比。

  经过进一步调查,在校生陈良(化名)最终承认,他就是写敲诈信的人。

  查遗书揭开7岁女孩自杀之谜

  2002年,一个年仅7岁的女孩小惠(化名)服毒自杀。在她留下的遗书中,刘春梅发现了不同寻常的疑点。在小惠的遗书中,刘春梅发现,孩子写出一些与实际年龄不符的文字和词语。刘春梅怀疑,遗书虽然是小惠亲笔写的,但很可能是她照着“范文”抄写。

  经警方调查,小惠的母亲赵亚欣(化名)最终承认,因为婚姻失败,她想和孩子一起自杀,自己写了遗书后,她又以小惠的身份写了份遗书,让女儿抄写。没想到,母女俩服毒后,赵亚欣因为呕吐,只是昏迷了一段时间。当她醒来时,小惠已经中毒身亡。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