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3月12日讯 记者11日从哈市交警部门获悉,从今年7月起,交警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交警在道路上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询问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时,应当事先告知对方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记录仪内的记录会被及时上传到哈市公安局统一平台上,保存期限至少在一年以上。执法记录仪能够客观、真实地记录执勤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也能够对交警的执法行为起到规范作用。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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