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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交警执法将全程录音录像 妨碍公务执法记录将长期保存
2014-03-12 15:31:40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刘姝媛
哈尔滨日报3月12讯 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将在今年7月前更新配齐执法记录仪数量,保证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事故时全程录音录像。
公安部交管局在日前出台的《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中要求,从今年7月起,交警在道路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以及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时,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事先告知对方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
据了解,从2009年起,哈尔滨市1300余名交警就已开始配备和使用执法记录仪。由于耗损程度比较大,这批执法记录仪目前正在维修。在今年7月前,交警部门将配备完好的执法记录仪设备执法。执法记录仪能够客观、真实地记录执勤执法工作情况,规范交警执法行为,同时对于一些妨碍公务、辱骂交警的行为,执法记录可以起到维护交警合法权益的作用。
据介绍,执法记录仪的内存比较大,其记录内容会被及时上传到市公安局统一平台,保存期限至少一年。而对于一些殴打、辱骂交警等妨碍公务的执法记录将被长期保存。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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