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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狼"披网络温情"外衣" 冒牌官二代收15万帮人平事儿
2014-03-13 11:47:09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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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3日讯 原本是一头狰狞的“恶狼”,却披上网络温情脉脉的“外衣”,骗取他人钱财。这只“恶狼”是如何伪装,又是怎样行骗的?3月10日,随着骗子被判刑,他的骗术也曝了光。

  案情回顾

  假冒官二代帮人平事

  26岁的孙小楠家住萨尔图区,去年夏天,孙小楠来到江苏省无锡市,在网上假冒官二代,谎称能帮人平事,认识了一个叫张美丽的女人。

  在聊天中得知,张美丽的丈夫犯盗窃罪,被判刑5年,她想花钱给丈夫办理减刑,无奈找不到合适的人接洽。

  见有利可图,孙小楠捋杆往上爬,自称官二代,父亲是政府工作人员。他还说,只要姐招呼一声,自己就能把姐夫救出牢笼。

  2013年8月,孙小楠与张美丽约好在无锡市一家宾馆见面。第一次,他向张美丽要了两万元,后来又分几次要了13万余元,一共骗取张美丽15万余元。然后,孙小楠就藏了起来。无奈之下,张美丽报了警。

  去年12月中旬,无锡警方将孙小楠抓获,后将其押解回我市。

  今年2月初,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实施诈骗犯罪1起,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小楠没有聘请辩护人,他为自己辩护。

  法庭上,孙小楠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说,产生现在的后果,也不能全赖自己,全因为网络太虚幻,人们太好骗。

  法官说法

  网络是“外衣”,诈骗是本质

  今年3月6日,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判决孙小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萨尔图区法院审理此案的王法官说,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互联网只是给孙小楠提供了一个认识被害人的渠道,不管他在网络上如何巧舌如簧,终究掩盖不住他犯罪的本质。他利用貌似真诚的感情,加深了受害人对他的信任,然后进行线下交往。被害人将金钱交付于骗子也是在现实生活中进行的。所以,不管孙小楠的诈骗手段如何变化,却符合诈骗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所以法院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王法官说,如今,骗子的诈骗手法越来越多,提醒市民不要轻易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更不要将钱财轻易交付对方,避免上当受骗。(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