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3日讯 11日上午,佳木斯市消费者协会召开2013年消费者投诉热点媒体通报会,与历年不同的是,在今年的通报会上,市消协首次将商家通过微信举行的各种“点赞”送礼活动列为重点内容向消费者提出警示。
近来,众多商家通过微信举办各类“你点赞,我送礼!”活动日渐升温,每个人的“微信朋友圈”都能看到各类“点赞送礼”活动,虽然有人如愿以偿兑换到了商家承诺的商品,但同时也有众多消费者向消协投诉,某些商家存在无法兑现的现象,更有甚者还设下消费陷阱,令消费者倍感气愤。
记者从会上获悉,年初以来,市消协已接到多起关于微信集“赞”不兑现的投诉。其中有三起案例比较典型,一是众多消费者参与了我市某洗浴中心“点赞”即送活动,但在兑现商品时却遭遇“最低消费门槛”,消费者即使按要求集满所需“赞”数,如不在该洗浴消费至其设置的最低限额,也无法兑现奖项;二是我市某商家发起的“点赞”送礼品活动,当消费者领奖品时,却被告知每日限领10个送完即止;三是我市某家电商场举办的集赞送“充电宝”活动,由于商家安排不当,造成消费者兑现时场面混乱,很多消费者只能放弃兑现。
对此,消协提示广大消费者,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关于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规定要求,商家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同时,商家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规定。市消协认为,在微信“点赞送礼”活动中,商家若作出“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的说明,属于霸王条款。如商家在活动的条款中并没有明确兑奖的个数和截止时间,那么该商家就应无限期把奖品兑换给消费者,如果该商家没有及时给满足条件的消费者兑换奖品,根据《合同法》规定属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同时,消协建议广大通过此类手段进行宣传的商家,虽然“点赞送礼”活动,可在短时间内扩大知名度,起到较好的宣传的效果,但是商家在开展此类营销活动时要量力而为,事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对于活动成本投入、客户维护等方面要有计划性,对于突发状况也要提前设计好预案,否则宣传效果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