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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老龄办解答:年满80岁老人津贴该咋领
2014-03-14 14:39:52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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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3月14日讯 近日,多名读者打进本报热线咨询年满80岁的老人如何领取高龄津贴,哈市老龄办事业处负责人就此做了详细解答。

  哈市张女士:达到80岁就能领高龄津贴吗?

  答:哈市实行的高龄津贴发放政策共有三类:1、具有哈市城区户籍(非农户口),年龄在80周岁且无基本养老金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高龄津贴100元;2、具有哈市八区城乡户籍(含农业户口),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及90至99周岁的所有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高龄津贴100元;3、具有哈市城乡户籍,年龄在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高龄津贴300元。

  哈市万先生:申请高龄津贴的要件有哪些?申领高龄津贴要到哪里办手续?

  答:1、填写《哈尔滨市高龄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三份;3、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还需出示原证件及复印件三份;4、提供本人在哈尔滨银行活期存折账号复印件三份(新、老存折均可);百岁岁老人八区:哈尔滨银行存折,十县(市):哈尔滨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任意一家银行存折;5、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6、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需出具经常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的居住证明。

  申领高龄津贴需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未成立社区居委会的新建居民小区内的申请人,可直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哈市方先生:父母不在哈市居住,子女能否替父母申请高龄津贴?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答:老人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的,需提供常住地社区居委会的证明。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还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及3份复印件、3张二寸免冠照片;填写《哈尔滨市城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在哈尔滨银行开立活期结算储蓄存折的账号及3份复印件。

  哈市冯女士:我母亲已享高龄津贴,现户籍需迁移,是否对领取津贴有影响?

  答:享受高龄津贴待遇人员户籍跨区迁移的,应当在30日内到原户籍所在社区办理高龄津贴变更手续。户籍迁出当月的高龄津贴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月由迁入地发放。待遇人员迁出哈市的,停止高龄津贴发放。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