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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大庆高速路不系安全带扣2分罚款200元
2014-03-20 15:44:12 来源:大庆网  作者:徐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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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0日讯 近日,记者从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4月1日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员将被扣2分、罚款200元;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将被扣2分、罚款50元。


  在大庆市G45大广高速公路、G10大齐高速公路,市交警支队将通过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摄拍以上两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实施处罚。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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