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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制定计划细则 预计2017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2014-03-25 15:44:52 来源:东北网  作者:许诺 那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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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5日讯(实习生 许诺 记者 那鹏翔)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我省将通过多项举措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力争到2017年重点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细则》明确指出,截至2014年6月底,哈尔滨市建成区不再审批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石化、化工等高污染项目,现有的要逐步向外转移;已建成区以外的市辖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

  截至2014年底,各地要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面积的80%,并根据建成区的发展不断调整划定范围。禁燃区内禁止散烧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

  到2017年,黑龙江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将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要比2012年下降5%以上。

  此外,该《细则》还对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等工作作出了部署。黑龙江省将加快建设省级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覆盖全省的在线监控专网,每月对全省各市地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