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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召开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2014-03-28 18:09:59 来源:东北网  作者:马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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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8日讯 3月27日,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宝清县体育中心举行,县四大班子及来自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代表共3000余人聆听了报告。 

宝清县召开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本场报告会报告团成员5人。他们报告的题目分别是《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为了农民的微笑》、《我的海河兄弟》、《为了大地的丰收》、《我的父亲于海河》,分别从不同侧面、不同时期、不同层面,用生动鲜活的实例、饱含深情的语言还原了于海河同志平凡而伟大的一生,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公而忘私、务实清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于海河同志可歌可泣的高尚品质感人肺腑,令人敬仰,报告会现场不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宝清县召开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现场。

  2013年11月6日,于海河同志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因公殉职,享年51岁。于海河生前历任宝清县龙头乡政府副乡长、党委副书记,尖山子乡副书记,七星泡镇镇长、党委书记,龙头镇党委书记,农委党委书记、主任,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县政协副主席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曾荣获市优秀共产党员、市第二十五届劳动模范、市第八届十佳公仆、市农村工作先进个人等殊荣。为官数十载,于海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领导眼里的“顶梁柱”,是百姓心中的“贴心人”,是宝清县有口皆碑的“人民的好公仆”。

  于海河同志去世后,省委追认他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同时确定他为黑龙江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典型。中共双鸭山市委做出了关于向于海河同志学习的决定。宝清县委成立了于海河事迹报告团,现已举办报告会10场,在全省率先掀起了向于海河同志学习的热潮。

  据悉,省委组织部已经上报中组部,申请追认于海河同志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专题】农民的好儿子—— 黑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于海河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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