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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受理投诉限30日内处理 不回应将被限期整改
2014-04-01 11:07:59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郜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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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日报4月1日讯 近日黑龙江保监局出台的《黑龙江保监局保险消费投诉转办、督办和回访工作办法》规定,省内保险公司须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在接到黑龙江保监局转办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与投诉人取得联系,不回应投诉者将被追究责任、限期整改。

  《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受理投诉后,对事实清楚、情况简单的案例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最长不得超过30日。同时,消费者可向黑龙江保监局投诉,并由该局督促保险公司处理。保险公司须在接到黑龙江保监局转办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处理投诉,并以书面、电话等形式请保险消费投诉人评价保险公司对投诉的处理情况。不回应投诉、不处理投诉或不按规定对投诉人回访的保险公司将被追究责任、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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