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恢复和培育,切实抓好重点国有林区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现通知如下:
2014年4月1日起,龙江森工集团公司要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
对2014年第一季度尚有的最后生产任务,必须严格伐区设计审批管理、严格伐区采伐作业监管、严格木材运输销售监管。
为确保全面停止商业采伐,必须严格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坚决杜绝以抚育为名行取材之实行为的发生,森林抚育原则上不得生产木材。天然林抚育要严禁出材;人工林抚育要严格按抚育技术规程搞好设计,并严格按设计方案执行。
必须严格违法违规采伐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设计、采伐、运输各环节的监管,建立严格的、分级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一把手总负责,确保全面停产顺利推进。
国家林业局
2014年1月8日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