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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仲裁委一季度涉案标的2.4亿元 建设工程类案件近半数
2014-04-01 23:15:43 来源:东北网  作者:夏世超 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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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日讯(夏世超 记者 李博)一季度,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75件,涉案标的2.4亿元,其中建设工程类案件近半数。

  据该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表示,一季度审理的35件建设工程类案件中,有部分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劳务公司,另一方则是某建筑公司项目部,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司内部的职能部门或者下属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对外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事实上,不少建设工程合同是由这些职能部门签订的,加盖的也是职能部门的印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此类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如果得到建筑企业的追认或者同意,或者能够证明为建筑企业的内设部门,则为有效合同,否则为无效合同。

  专业人士表示,一旦合同无效,对于保护守约当事人的权利可能会带来麻烦,要求当事人证明该职能部门的民事责任应由企业承担,就多出了不必要的举证责任。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到这一情况,就可以有效避免造成此不利后果。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醒广大市民,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对方加盖有效的公章,以保证合同生效,也能够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依据合同内容追究对方的责任,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