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4月7日讯 哈尔滨机场专用高速公路拟定一次性收费从40元降至30元的消息一经报道,引发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从政协委员到私家车主再到出租车司机,该项收费的定价问题成为哈市市民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4月15日,将召开哈尔滨机场专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针对降价标准参考什么,价格制定做怎样的标准更合适等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两位即将参会的消费者代表王积英和阎志圣。
王积英:广告收益应计入成本监审
哈市市民王积英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记者采访他时,他正在给听证会写发言大纲,当问起哈市机场高速拟定一次性收费的标准时,王积英认为,此次拟定定价的标准是成本监审,但成本监审不应成为价格下降幅度的依据。
“我认为拟定的价格方案以成本监审为调价幅度依据不应该,目前提供给我的成本监审资料中,营业外收入数据不全面,而这一部分恰恰应该计算在成本监审中。”王积英告诉记者,自己调查显示目前的营业外收入包括单立柱、双立柱广告和刀旗、灯杆的广告费用,但这一部分的数据表示不明确。且经营管理水平也影响着成本,一旦经营管理不善也可能造成成本提高,因此,成本监审作为参考拟定价格的依据有偏颇。王积英还表示,调价应该具有合理合法性,按照2011年高速公路定价标准的依据为0.45元/公里,价格应该是现在的公里数和收费标准的乘积,而且里程数也应该不带入市区的5公里,按照25.5公里计算费用。
王积英表示,哈尔滨是二线城市,价格参考不能与南方等发达一线城市比较。因此,他提议哈尔滨机场专用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调整到20元。这一价格的制定是按照高速公路0.45元/公里与往返高速公路2×25.5公里(不包含市区5公里)的里程数计算得来的。
阎志圣:调至合理收费顺应民意
面对这一调整,黑龙江省实验中学退休教师阎志圣表示,调价服务一定要取平衡点,要让经营者和消费者达成一致,这是定价原则中最重要的。他表示价格的下调要有一定限度,需要寻求一个合理的价格。在这个合理价格中,也应该允许存在不合理的因素。“就像公交车的一票制,大家都觉得坐一次公交一元是合理的,但坐一站是一元,坐十站也是一元这显然又是不合理的。所以每一件事都有合理的部分也有不合理的部分,只要整体是合理的就是可取的。”他肯定了这次降价有其合理性,收费下调顺应了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