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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大同区承包地抵押让“死地”生“活钱”
2014-04-15 09:33:3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江 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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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4月15日讯 “这贷款发放得太及时了,正好买种子和化肥,真是及时雨啊!”3月31日,在大庆市大同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大厅,王凤海接过信贷员递给他的两捆百元大钞,脸上笑开了花:“现在贷款不用求人担保,拿承包地抵押就行,这政策太好了。”王凤海是大同区大同镇太安村农民,去年得重病花了5万多元,手头十分紧张。今年开春,看别人家大车小辆买种子化肥备耕,急得他满地转磨磨。前几天得知可以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抵押办贷款,他第一时间到信用社办理相关手续,经核实,第二天就拿到了两万元贷款。

  大同区是大庆市唯一的农业区,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解决农业生产资金不足问题,该区结合实际,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允许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的精神,区经营管理总站和农村信用社合作,在市区范围内率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明确抵押贷款对象及条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认定、抵押登记、抵押贷款期限和利率等。规定用于贷款抵押的土地面积不超过家庭承包总面积的80%,最终贷款金额不超过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价值的70%,每个农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万元。目前,全区8个乡镇8家基层农村信用合作社已全面接待当地农民办理抵押贷款业务,并将持续到5月中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使大同区像王凤海一样缺少备春耕资金的农民欢欣鼓舞。此项业务开办不到一周,已有500多农户到信用社申请贷款。大同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部经理卢士英告诉记者,2万元贷款足够满足农户备春耕需求。信用社已经筹备了5000万元资金,预计今年全区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方式可发放贷款3500万元,直接受益农民3000多户。大同区经营管理总站副站长徐长伟介绍,过去由于受到限制,农民承包地不能作为资本流动、不能作为资本盘活,守着“金碗”却要不着“饭”,农民贷款只能通过“五户联保”,银行才接受申请,程序繁琐,导致农民贷款困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把农民手里的‘死地’变成了‘活钱’。在今年全面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明年将全面推开。”

责任编辑: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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