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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将爱车送进4S店保养更换3个零件 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014-04-19 09:02:52 来源:  作者:张杨 王健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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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哈市市民唐女士将爱车送到4S店进行修理,当她拿着4S店更换下来的3个零件去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却说这些零件不是她车上的,不予赔偿。唐女士找到4S店后,4S店并没有否认。目前,哈市工商局已介入此事。​

  去年,唐女士在哈市机场路美通别克4S店购买一辆别克昂科拉。大概一个月前,唐女士在一次事故中撞坏了爱车左前侧。她将爱车送到美通别克4S店进行维修,更换了一些零件,再加上维修费一共花了1.5万元。车修好后,她拿着4S店更换下来的2个机器罩铰链和1个散热器框架去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但结果出乎意料。

  ​唐女士说,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鉴定后说,她拿去的3个零部件根本不是她车上的。唐女士的车是红色的,她拿到保险公司的零件虽然是红色的,但是原本银色的零件喷了红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还提出其他的问题:4S店给她的爱车更换的全新原厂机器盖,与车身不完全贴合,机器盖右面与车身有一个一指宽的缝隙,怀疑不是原厂的,也不是新的。​

  听到保险公司的人这么说,唐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于是给4S店打电话想讨个说法,但没有得到明确的说法。16日,唐女士来到美通别克4S店。对于唐女士提出的3个零部件没有更换的问题,经理高文帽并没有否认,并表示会对3个旧零件的来源做进一步的调查。​

  16日,记者与高文帽经理取得联系,高经理并没有否认未更换3个零件一事,并表示此事正在和唐女士协商中。​

  唐女士人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目前,哈尔滨市工商局消保处已经介入此事调查。​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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