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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汽车报废补贴年限放宽 申请补贴车主必须当年买新车
2014-04-22 11:20:00 来源:新晚报 作者:刘首辰
新晚报4月22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商务局获悉,去年哈市共有259台符合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标准的报废车辆,市相关部门共发放补贴资金466.2万元。今年的补贴标准仍为1.8万元,但补贴条件有所改变。
为鼓励老旧汽车报废,市商务部门对去年申请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主进行了审核,并于近日对符合标准的车主给予相应补贴。同时,国家商务部于日前公布了今年的老旧汽车补贴标准。
根据新标准,记者发现今年的补贴条件与往年相比有了一些变化。去年要求“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而今年要求“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这就意味着报废车辆的使用年限更加宽松。例如,一辆使用年限为20年的车辆,车主已经使用了18年,按照去年的政策就无法申请补贴,而按照今年的政策就能够申请。不过,今年的政策中还明确提出了“当年更新”的要求,也就是说,申请报废补贴的车主必须在当年购买新车。
今年老旧汽车报废补贴规定
2014年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