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3日讯 日前,齐齐哈尔市人社局医保部门主要领导与医保定点药店经营负责人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参会代表提出摆放保健品的建议立即研究整改,修改完善了原《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退出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既保障了药店的权益也方便了群众购买保健品。
据了解,从5月1日起,齐齐哈尔市的医保特殊慢性病定点药店可以自主申请摆放保健品。补充管理规定中明确了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情况,自主选择申请摆放国家按批准文号管理的国食健字和卫食健字保健品,但要同“药品区”经营区域分开,单设经营区域,不同颜色标签标记,不得使用医保卡交易。每个定点零售药店只能设立一个独立的保健品区,面积小于药店经营面积的三分之一,两区之间要有一定的距离,制作统一的醒目区域牌,在保健品经营区域和收银台悬挂内容为“保健品不得刷医保卡消费”的明显标识和医保监督举报电话。
在放开经营范围的同时,市医保局也将同步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对于选择申请经营保健品的定点零售药店须使用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内的库存管理模块,要实现本药店管理系统库存与医保管理系统内库存信息一致。定点零售药店须严格遵照执行,如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药店管理系统库存与医保管理系统内库存信息不一致的,或者不配合检查的,视同以药换药违规情况处理。
此次申请时间截止于4月30日,定点零售药店在经营保健品申请书中,药店法人要做出承诺,保证严格遵守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出现违规行为,自愿退出医疗保险定点资格。此前文件规定禁止摆放保健品的内容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