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优先救人无偿救助 《黑龙江水上搜寻 救助条例》5月实施
2014-04-25 08:55:4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石岩松
东北网4月25日讯 作为我国内河、中俄界河第一部水上搜寻救助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5月1日起将在黑龙江全省范围内实行,条例首次将自然人水上人命救助纳入水上搜救对象,并且明确水上搜救应当优先救助人命。
《条例》还提出,将漂流、湿地游等水上活动应急保障纳入条例规范的范畴。
开展漂流、湿地游等活动的经营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李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