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号
为进一步推动《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认真贯彻中央“两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要求,提升全社会对吸烟危害的认识,促进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将于4至6月份开展《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教育机构、文化娱乐、宾馆洗浴、商场网吧、餐饮等公共场所及党政机关等工作场所。
现向全市公开征询有关防烟工作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对反映管理部门及场所经营者违反《条例》不履职不作为、对公众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反映意见和情况可拨打防烟举报电话12320,也可邮寄到哈尔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秘书处(地址:道里区友谊路307号,邮编:150018)。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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