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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高速公路违规“开慢车”将被警告
2014-04-26 09:31:24 来源: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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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4月26日讯 高速公路超速是违法、会受罚,而违反规定“开慢车”也要被警告!日前,公安部发布《关于调整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规定自4月1日起,新增“高速公路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等6项交通违法的“处罚代码”,违者均将被处以“警告”行政处罚。哈市交警部门也已发布公示,并将依据《通知》规定在执法中予以执行。

  6项新增交通违法处罚内容

  1.驾驶机动车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3.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4.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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