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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取消街路有偿冠名 删除"地名管理条例"提请下周审议
2014-04-26 10:26:2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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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4月26日讯 提起“哈药路”,冰城几乎无人不晓,因为这是一条以知名企业哈药集团命名的路,但今后这种情况将成为历史。下周《哈尔滨市地名管理条例》的修改草案将提交哈市十四届人大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可以进行地名有偿命名”的条款将被删除,意味着企业和个人不能再花钱冠名哈市街路名称。

  哈市地名管理条例将修订

  据了解,从1997年《哈尔滨市地名管理条例》首次出台,哈市就对街路地名命名进行了定义,条例中特别标注了“凡是符合地名命名原则规定的,可以进行地名的有偿命名。”

  在28日即将举行的哈市十四届人大第十四次会议中,《哈尔滨市地名管理条例》中“凡符合地名命名原则的,可以进行地名的有偿命名”条款将删除,规定地名的命名、更名、废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命名、更名、废名,同时明确了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经费来源。哈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内容的更改,标志着今后无论企业和个人都不能再花钱冠名哈市街路名称了。

  “哈药路”有偿冠名争议大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新条例修改前,哈市唯一一条企业冠名的街路目前只有哈药路。哈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哈药路的命名当时引发争议,后来虽然也有企业想冠名哈市街路,但都被民政部门予以拒绝了。

  2003年7月,哈市道里区河图、共乐两条街经哈市政府批准进行全新改造,并决定以投资企业命名,哈药集团以1100万元竞得冠名权。2003年9月,两条街路正式更名为哈药路。

  改名一度引起广泛争议,很多人认为地名是城市的名片,不能随着城市发展花钱就把地名给改了,还是要保持原汁原味。

  保护地名即保护城市文化

  “历史和文化是城市命脉,地名保护本身就是追忆城市历史和文化脉络的举措。”谈到哈市即将取消地名有偿命名的举措,省社科联研究员崔家善拍手称好。他表示,商业化命名后,新路名对企业起到宣传作用,注销了老地名、老街路破坏了城市历史。

  崔家善建言,随着城市发展,一些如电表厂这样的地理实体或将不复存在,可将这些地名移植到新建筑、经过改造的街巷上,或在社区、公交站牌等载体上使用。崔家善还介绍,国外很多地区早就开始地名的保护,建议哈市也应开始地名保护。

  以后命名将征求市民意见

  “事实证明,对地名实行有偿冠名弊端较多,所以修改删除该条款,具有积极意义。”哈市民政局地名处副处长毕海清表示,地名的命名原则还是应当反映当地历史、文化、民族、地理和经济等特征,注重地名稳定性和文化价值,尊重市民的生活习惯。比如对大的街路命名一般都会请专家和学者参与评定,即使三四类小的街路,各街道也会征求社区居民意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取消地名有偿命名后,今后哈市的地名命名也将采取一些新的措施。要按城市历史、区域特征、地理特点来命名街路,要征求市民的意见,注重地名的指位性、方位性,既要好听好记,还要尊重历史,使地名、历史、文化、经济和谐统一。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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