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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黑龙江执行新《商标法》 声音也能当商标注册
2014-04-26 10:31:14 来源:生活报  作者:陈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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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4月26日讯 记者25日从黑龙江省工商局获悉,新《商标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据悉,新《商标法》明确了商标注册、商标注册代理、“驰名商标”保护、打击侵权等内容,更加有利于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今日,关于新《商标法》的5大亮点,省工商局工作人员进行了权威解读。

  亮点1

  声音将被纳入商标申请注册范围

  新《商标法》中增加了一种可注册的商标类型,即声音商标。具体规定为,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解读:这意味着“新闻联播”开始曲、腾讯QQ消息提示音等都可以被注册成商标了,无形资产能得到更好的保护。一般企业可以申请声音商标的对象包括:企业宣传片及电影、电视、广播广告中的配乐;企业自有歌曲的主要旋律;产品APP应用或其他电子出版物的启动、背景音乐;公司网站的背景音乐等。

  亮点2

  “驰名商标”不得上包装违者罚十万

  新《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但是,5月1日以前就已进入市场的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5月1日后仍可继续销售,直至售完。违反此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解读:“驰名商标”本质是对商标的一种保护,并不体现商品质量和品牌美誉度,不是荣誉称号。但现实中,不少企业将“驰名商标”作为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的捷径,甚至利用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驰名商标”不得上包装,目的是消除不正当竞争。

  亮点3

  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到300万元

  针对商标侵权,新《商标法》规定,受严重恶意侵犯,最高可获1到3倍的相关赔偿,若无据可查,最高赔偿额将由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解读:商标侵权代价小而维权成本高,一直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新《商标法》增加了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种类,加大了处罚力度。“最高可获1到3倍的相关赔偿,若无据可查,最高赔偿额将由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的规定,必将对潜在的侵权人起到震慑作用。

  亮点4

  实行“一标多类”商标全类注册省5万

  新《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这表明,现在的“一标一类”制度将转变为“一标多类”制度。

  解读:按现行“一标一类”制度,同一商标图形全类别注册需要近6万元;实施“一标多类”制度后,注册费用可以减少至1万元,同时也减少了连续使用商标的日常成本,对于我省那些规模较大、跨类经营较多以及注重保护性商标注册的企业无疑是个好消息。

  亮点5

  商标注册申请9个月内审查完毕

  新《商标法》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解读:新法针对涉及单方当事人的商标确权案件,增加了9个月的审理时限,针对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确权案件,增加了12个月的审理时限。限制商标注册审查和案件审理时限,有利于大大改善当前商标注册周期过长,影响当事人权利的情况,同时增强了商标获权时间的可预期性。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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