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7日讯 一位网友打来电话称:我原定今年五一结婚,酒店、司仪都订好了。为了做最美的新娘,年初,我在一家医院,花了好几千块,开了个眼角。结果,手术没做好,眼睛一大一小。
虽然不太明显,但细看还是能看出来。修复了两次,都没什么效果。我找到医院,讨要说法,院长说作为补偿,愿意免费帮我做一次假体隆鼻。
我一时鬼迷心窍,就答应了。谁知道,术后没几天,鼻子又感染了,肿得特别厉害,鼻尖还化脓。大夫说,只能把假体取出来,三个月后恢复了,再重新免费给我做一次。
可婚期马上就到了,再说,以他们医院的水平,再做一次手术,我估计就毁容了。我思来想去,打算让医院赔一笔钱,医院却拒绝了,还说当初说好了,免费隆鼻就算赔偿。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该咋办?
律师说法
从事医疗美容手术,应该有医疗美容资质。如果该美容院没有相关资质,就应该返还医疗费,并赔偿你的损失。即便该美容院相关资质齐全,如果经鉴定存在医疗过错,或认定为医疗事故,那医院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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