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4月28日讯 结婚前拿一半房产顶彩礼,可两人分手后男方在索回房产时遭遇难题,不给30万元女方拒绝配合更名,幸亏法院从中调解,才解决难题。办案律师指出,结婚前切记不要将房产与彩礼混淆。
孙丽和赵铁在我市打工时相识,前不久两人准备结婚。在谈及彩礼时,孙丽索要10万元,赵铁表示刚贷款购房手头紧,拿不出那么多钱。几次商讨后,孙丽表示,彩礼可以不要,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即可。赵铁照办,然后两人去民政部门登记。
登记结婚后两人发生争执,没进洞房先离婚,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赵铁表示,婚没结成,自然要拿回另一半房产。而孙丽表示,不给30万元,不会配合男方办理房产更名手续。两人争执不下只好对簿公堂,此案经香坊区人民法院调解,赵铁给孙丽5万元,女方配合其办理房产更名手续。
作为赵铁的代理人,向阳法律事务所主任张丽英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两人登记后未共同生活,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此时,房产为两人共有,由于女方不配合,房产更名成了难题。所以,男女双方最好不要将房产和彩礼混淆在一起,一旦出现纠纷,会给维权带来不便。(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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