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9日讯 (王慧东 记者马冀) 29日,哈市公安交管局发布出行预警信息:江南中环路等城市近郊五条公路近年来已诱发多起伤亡事故,成为近郊“最危险公路之一”。交警提醒市民,驾车预经时需提前做好防范,“五一”自驾出行更要格外注意安全。
去年6月以来,哈市交警对近四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排查出32处道路交通事故易发点段,经与相关部门联合整改24处,目前,仍有8处为高发路段。经研判,主要原因包括路段狭窄、车速快、夜间无照明,驾驶人视线有盲区;一些公路平交路口较多,相关责任部门标志标识设置缺失;公路沿线居民区居民过街缺必要安全设施。
目前,交警部门向社会公布第一批道路交通易发路段,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在途经上述路段、路口时,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交通安全,文明安全出行。
五条道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
集中发生路段 |
近四年事故情况 |
江南中环路东段 (道外水泥厂至哈同老道路口) |
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7起,致死8人,致伤21人。 |
哈五公路全段 |
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7起,致死9人,致伤25人。 |
102国道(学府东路至运粮河桥) |
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7起,致死18人,致伤26人。 |
G202(李家道口至关家道口) |
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72起,致死16人,致伤84人。 |
哈南第二大道(102国道至哈五公路段) |
2013年7月至今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8起,致死4人,致伤5人。 |
“五一”公路出行提示: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很多市民自驾游出行,交警提示:
——出行前,应对自驾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安全设施齐备、性能良好。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单独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如确实需要驶入高速公路的,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驾驶机动车行经高速公路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小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
(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三)遇有雾、雨、沙尘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入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四)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六)长途出行时,驾驶人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个小时,停车休息时间应当不少于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