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稀罕事儿
搜 索
上飞机前先查手中充电宝 容量不对不能上飞机
2014-04-30 09:35:55 来源:新晚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新晚报4月30日讯 “我看网上说,超过5000毫安的充电宝不能带上飞机了。我‘五一’打算出游,这到底是不是真的?”赵女士打来电话向记者咨询此事。

  赵女士说,现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多了,出门带个充电宝随时给电子产品充电,已成为了一种习惯。赵女士“五一”准备乘飞机出行,如果5000毫安以上的充电宝不能带了,她准备再购买一个合格的充电宝带着。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工作人员说,从太平国际机场出港的航班,目前的规定是超过20000毫安的充电宝不允许带上飞机,执行的是民航总局关于携带锂电池的相关规定,这个规定是根据额定能量值(瓦特小时)对电池进行区分的。一些市民购买的充电宝只注明了电池容量(也就是市民平时所说的毫安数),这就要看充电宝的具体电压进行换算一下。换算后,在合格范围内,才被允许带上飞机。没有任何说明标识的充电宝,无法查看额定容量,不允许携带或托运。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各航空公司和各出港地对乘机携带充电宝的规定各有不同,记者就此咨询了南方航空、东方航空、海南航空等几家航空公司,为读者出行提供参考。

  各航空公司

  关于携带充电宝的规定

  南方航空公司

  充电宝的管理规定与锂电池一样。额定能量不超过100瓦特小时,块数不超过两块,可以随身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60瓦特小时,严禁托运和随身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大于100瓦特小时、小于160瓦特小时的,数量不超过两块,经审验合格后,可以随身携带。

  四川航空公司

  额定能量不超过100瓦特小时,块数不超过两块,可以随身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瓦特小时,严禁托运和随身携带;额定能量大于100瓦特小时、小于160瓦特小时的,数量不超过两块,经审验合格后,可以随身携带。

  东方航空公司

  只允许随身携带,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瓦特小时。

  春秋航空公司

  只允许充电宝随身携带,要求电压5V以下,容量在2万毫安以下,且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瓦特小时。

  海南航空公司

  各出港地的规定不同,建议乘客在出行前,咨询当地的机场的相关规定。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工作人员答复,乘客最多可以随身携带两块锂电池,充电宝等同于锂电池,只能随身携带,不允许托运。

  充电宝额定能量换算

  电池容量电压额定能量值

  3000毫安≤4伏≤12瓦特小时

  3000毫安≤5伏≤15瓦特小时

  4000毫安≤4伏≤16瓦特小时

  4000毫安≤5伏≤20瓦特小时

  5000毫安≤4伏≤20瓦特小时

  5000毫安≤5伏≤25瓦特小时

  7000毫安≤4伏≤28瓦特小时

  7000毫安≤5伏≤35瓦特小时

  10000毫安≤4伏≤40瓦特小时

  10000毫安≤5伏≤50瓦特小时

  15000毫安≤4伏≤60瓦特小时

  15000毫安≤5伏≤75瓦特小时

  20000毫安≤4伏≤80瓦特小时

  20000毫安≤5伏≤100瓦特小时

  30000毫安≤4伏≤120瓦特小时

  30000毫安≤5伏≤150瓦特小时

  32000毫安≤4伏≤128瓦特小时

  32000毫安≤5伏≤160瓦特小时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