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日报4月30日讯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生产要素加速流动与优化配置,《哈尔滨市2014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出台。《方案》提出,从今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体系。
此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包括承包耕地、集体水面、林地、草原、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机构的建设。在确权登记颁证方面,我市将通过全面踏查和丈量,理清全市农村各种性质土地的权属,捋顺现有承包关系,并登记建档。
在承包耕地、集体水面确权方面,今年全面启动各区(县、市)、乡(镇)、村的承包耕地、集体水面确权登记颁(换)证工作;2015年基本完成全市承包耕地、集体水面确权登记颁(换)证工作;2016年总结完善全市承包耕地、集体水面确权登记颁(换)证工作。新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要实现“四统一”(承包地面积坐落、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相统一)、“五到户”(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标注到户)。
草原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与全市承包耕地、集体水面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进行。今年,全面启动全市各区(县、市)、乡(镇)、村的草原确权登记颁证、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承包规范工作。其中划定基本草原后,将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告,设立基本草原保护标志。
哈市将搭建市、区(县、市)、乡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和村产权管理服务站。今年,启动市本级、区(县、市)级和乡(镇)级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完成所有启动产权制度改革行政村的产权管理服务站建设。到2015年,全市所有区(县、市)、乡(镇)级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和村产权管理服务站完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