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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粮食收购点打工 搬运货物时受伤起纠纷司法调解息风波
2014-05-08 09:45:15 来源:东北网--绥化晚报 作者:孙志国
东北网5月8日讯 “闫所长,我已经拿到了赔偿金,真是太谢谢你了!”5月4日上午,家住明水县光荣乡某村的农民李某一大早就来到乡司法所,满怀感激地拉着司法所长闫志贵的手不停地道谢。
现年58岁的李某在乡里一家粮食收购点做搬运工,去年12月26日下午,李某像往常一样在库房搬运150斤重的麻袋,冷不防上边的麻袋堆了下来,将李某的左腿压在了下面。一旁的工友急忙将李某救出,并紧急送往县医院。经诊断,李某左小腿骨折,住了20多天院,共花费医药费2万多元。
出院后的李某因腿伤未愈,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家庭失去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雇主张某一直没有给予赔偿,李某之妻吴某多次找到张某索要医药费未果,无奈之下,吴某找到乡司法所请求帮助。在充分了解情况后,该乡司法所长闫志贵第一时间介入,分别找双方当事人谈话,进行调解。在反复劝解李某及家人依法维权的同时,并依照《劳动法》对张某进行相关方面知识的讲解,劝解张某给予李某相应的赔偿。
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张某一次性赔偿李某3万元,双方此后再无其他纠纷。至此,一起因工伤索取赔偿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