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5月8日讯 记者日前从省国税局获悉,今年起,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放宽,我省将有22250户企业从中受益。据了解,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放宽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将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省国税局相关人士介绍,国税部门坚持全面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此次新政出台后将使全省22250户受益企业,预计减免税额将近6500万元。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可望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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