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策
搜 索
哈尔滨市公安局简化行政审批新规解读
2014-05-08 15:09:25 来源:东北网  作者:陈显春 那鹏翔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5月8日讯(记者 陈显春 那鹏翔)记者8日从哈尔滨市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规定,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解读一:简化、缩短行政审批时限

  缩短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审批时限。禁毒部门负责审批的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签发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缩短申办旅馆业等3项《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时限。将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到分、县(市)局治安部门,同时缩短审批时限,均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缩短一二级大型燃放许可审批时限。市局治安部门负责审批的《一二级大型燃放许可证》,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缩短爆破作业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市局治安部门负责审批的《城市工程爆破作业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缩短爆破作业资格认定审批时限。市局治安部门负责审批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和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审批时限均由20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缩短消防行政审批时限。消防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从受理申请之日起至进行检查、做出决定并送达申请人的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并在网上服务窗口中,对各项工程的审验等情况进行及时公示。

  缩减消防备案工程的抽查比例。对依法应实施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下调备案抽查比例,其中,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抽查比例由95%下调至50%;其他建设工程,抽查比例由90%下调至30%。

  解读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

  下放公安交通秩序管理3项审批权限。

  1、将“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通行证审批项目”中的在哈尔滨市区内通行的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通行证审批权限下放到各辖区交警大队。

  2、将“占用、挖掘道路及跨越、增设管线的核准项目”中的一类街道(夜间施工的),二、三类街道的占用、挖掘道路及跨越、增设管线的核准权限下放到各辖区交警大队。

  3、将“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备案项目”中的二、三类街道专用及公共免费停车场规划备案及管理权限下放到各辖区交警大队。

  下放公安交通机动车管理12项审批权限。

  1、将“机动车注册登记项目”中的国产微型、小型载客汽车和国产载货汽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进口汽车的注册登记办理权限和上述车辆的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质押备案和解除质押备案办理权限及核发临时行车号牌和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补换机动车号牌证及登记事项变更、机动车委托检车、核发、补换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办理权限下放到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2、将“机动车注册登记项目”中的国产微型、小型载客汽车和国产载货汽车注册登记办理权限和核发临时号牌和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补换机动车号牌证及登记事项变更;核发、补换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理权限下放到南岗、平房交警大队车管分所。

  3、将“机动车注册登记项目”中的国家免检的国产微型、小型载客汽车和国产轻型载货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的注册登记办理权限和上述车辆的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质押备案和解除质押备案办理权限及核发临时行车号牌和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补换机动车号牌证及登记事项变更、核发补换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理权限下放到木兰、通河、巴彦、延寿、五常、依兰、尚志、双城、方正、宾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下放公安交通驾驶人管理10项审批权限。

  1、将驾驶证换证、驾驶证补证、驾驶证降型、驾驶证信息变更、记满12分受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延期等办理权限下放到各辖区交警大队。

  2、将驾驶证换证、驾驶证补证、驾驶证降型、驾驶证信息变更、记满12分受理及考试、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延期等办理权限下放到木兰、宾县、双城交警大队车管所。

  3、将“驾驶证初次申领项目”中的小型车驾驶证初次申领:包含车型为C1型、C3型、C4型;摩托车驾驶证初次申领:包含车型为D型、E型、F型考试权限和“恢复驾驶资格项目”中的驾驶证因其它原因注销后,申请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权限及驾驶证换证、驾驶证补证、驾驶证降型、驾驶证信息变更、记满12分受理及考试、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延期等办理权限下放到阿城、方正、尚志、五常、巴彦、依兰、延寿、通河交警大队车管所。

  下放户口项目年龄变更更正审批权限。户政管理部门将姓名变更、更正审批权限下放给派出所和分、县(市)局。对公民申请变更姓名,不满16周岁的,由派出所领导审批后当天予以变更;16周岁以上的(含16周岁),派出所受理后,报分、县(市)局审批,3个工作日内予以变更。18周岁(含)以上姓名变更、更正由市局审批。

  下放户口项目出生落户审批权限。户政管理部门将往年出生落户下放给派出所和分、县(市)局。出生小孩落户,不满16周岁的,派出所户籍民警凭出生医学证明当场办理;16周岁以上的(含16周岁),报分、县(市)局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落户。出生小孩落户,一律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不再要求监护人出具计生等其他部门证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不再要求非落户地一方出具未落户证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一律凭DNA亲权鉴定结果证明办理落户,18周岁(含)以上的公民,由市局审批。

  适当放开农转非落户限制政策之一。哈市范围内的建制镇、乡,因政府实施棚户区拆迁改造等房产被依法动迁并获得合法补偿的农业人口,在哈市范围内建制镇、乡有房产(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其中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表达意愿)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可到房产所在地建制镇、乡的派出所申报落非农业户口。经村、乡或镇出具同意转为非农业人口的证明后,由各分、县(市)局审批落户。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完成上报,分、县(市)局在5个工作日办结。

  适当放开农转非落户限制政策之二。哈市范围内,因土地被依法成建制征用并获得合法补偿的失地农业人口,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其中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表达意愿)在现居住地或安置地转为非农业人口的,经村、乡或镇政府土地部门出具征地证明和同意转为非农业人口的证明后,由各分、县(市)局审批落户。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完成上报,分、县(市)局在5个工作日办结。

  适当放开农转非落户限制政策之三。哈市范围内,有承包土地并具有农业户籍身份的农业人口,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其中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表达意愿)转为非农业人口的,经村、乡或镇政府出具证明和同意转为非农业人口证明后,可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办理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由各分、县(市)局审批落户。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完成上报,分、县(市)局在5个工作日办结。

  适当放开农转非落户限制政策之四。哈市范围内,无承包土地但具有农业户籍身份的农业人口,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其中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表达意愿)转为非农业人口的,经村、乡或镇土地部门出具无土地证明和同意转为非农业人口的证明后,可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办理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由各分、县(市)局审批落户。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完成上报,分、县(市)局在5个工作日办结。

  适当放开农转非落户限制政策之五。哈市范围内,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退役时,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村、乡或镇政府出具同意转为非农业人口证明后,可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落非农业户口。由各分、县(市)局审批落户。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完成上报,分、县(市)局在5个工作日办结。

  下放赴台湾团队旅游受理权限。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哈市城区居民办理赴台湾团队旅游证件的受理权限下放至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等七个出入境接待大厅。市辖七区(不含阿城区)户籍居民可以就近选择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或七区(不含阿城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递交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方便申请人出行办证。

  下放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权限。为方便大型活动主办单位报送审批材料,市局将5000人以下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分、县(市)局。

  下放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权限,实行就近消防备案。对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实行属地就近原则,所有依法应当备案的建设项目,均报由属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就近实施监督抽查。对火灾高危场所,支队依法实施抽查。

  解读三:取消行政审批程序

  取消公安交管事故管理部分审批限制。为方便群众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证明》(三年无交通事故证明),交警事故处理部门取消针对驾驶证登记信息为哈尔滨市辖区,但户籍信息不是哈尔滨市辖区的驾驶人,需提供暂住证明材料方可开据三年无交通事故证明的审批限制。驾驶人到各区、县(市)交警大队可直接办理。

  取消小型工程的消防审核、验收。对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含装修工程),可不申办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属公众聚集场所的,可直接申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宋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