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省考招录公告中,首次对新录用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作出明确规定,即被辞退未满5年的、辞职或试用期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约定服务期未满的、工作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不得再次报名。此举保障了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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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省考招录公告中,首次对新录用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作出明确规定,即被辞退未满5年的、辞职或试用期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约定服务期未满的、工作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不得再次报名。此举保障了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