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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2014-05-12 09:37:2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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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2014年5月8日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汇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4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及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紧紧围绕“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注重教育引导、文化熏陶、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激励全省人民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中,为推动龙江创新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注人们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着力铸牢人们的精神支柱;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坚持改进创新,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群众乐于参与的渠道,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有机融入,融入各行各业实际工作,融入大众日常生活,融入政策制度、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引导,营造良好的政策导向和社会环境,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鼓励,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三)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贯穿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之中,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覆盖到所有学校和受教育者。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广大青少年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基本遵循,确保青少年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时期,走好人生的第一步,扣好人生的第一个扣子。大力挖掘和运用教育资源,通过推出有关中华经典诵读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等形式,着力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中国梦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我的家风我的家”及“我的校(班)风我的校(班)”活动、黑龙江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评选活动、“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等,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全面实施以培育美德阳光学生、教师、家长和学校为内容的“黑龙江省美德阳光建设工程”,形成各方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

  (四)大力加强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阵地建设。建立健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高职实训基地、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乡村学校少年宫,探索设立实践教育学分,组织青少年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爱心公益活动、益德益智的科研发明和创新创造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思想和行动中,于实处用力,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不断加强青少年的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加强学校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重视校园人文环境培育和周边环境整治,打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活动品牌,积极开展优秀校园文化成果的推荐、宣传和展评活动,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

  (五)努力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坚持师德为上,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健全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和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选聘、考核和奖惩的首要标准。着重抓好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推出以加强教师的理论水平、职业道德、思想观念、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为核心内容的教育培训,引导全省广大教师自觉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领路人。

  三、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龙江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

  (六)在推动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实施“五大规划”、推进“十大重点产业”建设等牵动龙江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在确立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做到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在全省产业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中,注重经济行为和价值导向有机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实现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良性互动。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防止出现具体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现象。


 

  (七)在加强“法治龙江”建设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着力推进“长效化、模块化、信息化、人性化”四项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法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刚性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

  (八)在加强“平安龙江”建设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在自我教育和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共治共建共享。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以创建平安乡村、平安市场、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社区等基层平安建设活动为重点,把社会主流价值贯穿于活动始终。完善行业规范,强化规章制度实施力度,在日常治理中鲜明彰显社会主流价值,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谴责。

  四、构建全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格局

  (九)强化思想理论引领。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不断增强人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列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校干校培训、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基层群众自学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讲师团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经常性宣讲内容,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充分利用龙江讲坛、龙江发展讲坛等载体和基层公共文化共享平台及党员远程教育等学习阵地进行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黑龙江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发挥黑龙江省社科基金导向带动作用,推出更多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加强社会思潮动态分析,强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情研判和正面引导,每年按2%增长比例在全省打造一批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社科类社团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管理,严格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的管理,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阵地。

  (十)强化新闻舆论引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日常形势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各级主要新闻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或专栏,精心组织策划新闻选题,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直各主要新闻媒体要办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改革发展新龙江”、“寻找龙江好人”、“凡人善举”等专题专栏,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效果。都市类媒体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用群众语言讲身边实例。新闻出版单位要充分利用精品图书出版工程项目资助,认真抓好主题出版,推出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呈现龙江当代文化精品的系列出版物,通过文化的弘扬和繁荣,不断提升龙江的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龙江人民的文化修养和文化自信。

  (十一)强化文化产品熏陶。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充分运用龙江元素,深入挖掘龙江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龙江特色、龙江风格、龙江气派的文化产品。建立省级重点文艺精品策划立项制度,完善优秀社科著作、优秀社科研究成果的资助奖励制度,推出更多具有强烈现实意义、直面社会生活、紧扣时代脉搏的优秀作品。重点培育文学、影视、戏曲、冰上杂技、黑龙江版画、冰雪山水画等一批优势艺术门类和品种,积极开展本土优秀文艺作品专题推介、展演、展映、展播活动,全面提升全省各艺术门类重点文艺作品(项目)和重点出版产品的质量和水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标志性文化设施为引领,以城乡基层文化设施为重点,形成比较完备的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和村文化活动室的规模建设,努力提升农村和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民能力。打造“黑龙江之冬”、“城市之光”和“金色田野”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让群众在活动中实现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力实施群众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十二)强化先进典型示范。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热土,立足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主流的现实表达,在全省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大力选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要求的先进典型,有效发挥“举起一面旗、唤起千千万”的传导带动作用。坚持“主体在民、参与靠民、宣传为民”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建立村、乡(镇)、县、市、省五级层层发现、层层选拔、层层宣传的典型选树模式。通过举行颁奖仪式、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媒体集中宣传、编创先进事迹文艺精品、命名表彰道德模范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典型,以典型力量形成扬善抑恶的舆论强势。建立由“感动龙江”十大人物、百名道德模范、“十佳公仆”、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国防教育年度人物、孝亲敬老之星为主体的道德荣誉体系,积极引导仁者爱人、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涵养道德生态、催生“精神成长”。

  (十三)强化网络传播驱动。把握网络传播规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网络宣传、网络文化、网络服务中。办好“黑龙江发布”腾讯微博,组织开展“网络媒体龙江行”等特色活动,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全面推进黑龙江省重点新闻网站、重点品牌栏目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舆论阵地。鼓励和引导省内优势文化企业和省内各网站创作群众喜闻乐见、格调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文艺作品。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网络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引导网民积极参与、创作健康向上的网络作品。在全省打造“百名核心、千名骨干、万名网军”网络评论员工作队伍。加强属地管理,依法治网、正本清源,着力净化网络舆论生态环境,严厉打击各类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打击网络谣言和违法犯罪,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十四)强化公益广告烘托。紧紧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诚实守信、勤劳节俭、文明旅游、尊老爱幼、互助友爱、遵纪守法、保护生态环境等重点内容,充分调动广告管理、经营、宣传、创作等部门的积极性,创作更多思想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湛、形式多样的公益广告。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社会媒介推广、新兴手段传播,扩大公益广告传播范围。省内各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要在首页位置把“讲文明、树新风,共筑幸福美好龙江”等作为公益广告内容进行长期宣传,增强社会主流价值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注重运用中国商品、龙江标识、传统建筑等传播中国精神,着力放大公益广告的正能量,着力激发公益广告的创造力,着力增强公益广告的生命力,以公益广告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召力。

  五、在全省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十五)深入开展“弘扬优秀精神、助推龙江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把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兴安岭精神等龙江优秀精神作为涵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紧密联系生产管理和社会生活,激励全省人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干劲、增强信心,铸造龙江新辉煌。有效利用全民阅读活动这一载体,把龙江优秀精神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的“六进”系列活动中,依托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建设,指导生产实践,规范行为举止。突出“龙江情、和谐颂”主题,广泛开展以十佳和谐机关、十佳和谐企业、十佳和谐校园、十佳和谐村屯、十佳和谐社区、十佳和谐家庭为内容的“六个十佳”和谐单位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定期评选表彰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单位样板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十六)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实施“文明餐桌行动”、“文明交通行动”、“文明旅游行动”、“网络文明行动”,引导人们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依托社区、村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道德讲堂”、“道德评议会”等阵地,开展“最美龙江人”群众道德评议活动。以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等为重点,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公德失范等问题,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把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与培育廉洁价值理念相结合,营造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七)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实践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完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优化志愿服务运行体系,落实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提高志愿组织动员率和志愿服务参与率。积极打造“三关爱”暖心志愿服务和十万高校志愿者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围绕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群体,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大力开展“邻里守望,暖心龙江”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亲情陪伴等多种形式,建立完善定期、长期开展“邻里守望,暖心龙江”志愿服务活动帮扶对子。

  (十八)深入开展全省文明城乡共创活动。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内涵,大力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以“净化城乡环境、树立文明新风”为主题,以《黑龙江省城乡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为导向,把“三个倡导”要求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创建范围向农村拓展,创建手段向以评促创转变,创建重心向基层下移,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建立和规范基本礼仪制度,开展礼节礼仪教育,传播主流价值,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十九)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重视民族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挖掘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和独特魅力,大力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形成常态化、群众化、社会化工作机制。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在深化主题、突出内涵、广泛参与、营造氛围上下功夫,使“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有力抓手,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利用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政治性节日,三八、五一、六一等国际性节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老年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党史国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日等,组织群众性庆祝和纪念活动。利用党和国家成功举办大事、妥善应对难事的时机,因势利导地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免费开放,积极发展红色旅游。

  六、加强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领导

  (二十)高度重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摆上重要位置。各地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要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位置,抓方案制定,抓工作部署,抓改进创新,抓推动落实,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带好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先导带动作用。

  (二十一)齐抓共管,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合力。坚持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结合起来,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价值导向,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工作扎实开展。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的重要职责,首先在全省叫响“三个倡导”24个字,全面系统、分层面、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人们不断加深理解认同,成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鼓励引导理论工作者、知识分子和文艺工作者发挥自身优势,用正确观点阐释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十二)狠抓落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基层。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中,融入城乡居民自治中,融入基层人们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主力军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形成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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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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