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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安置房集中纳入储备库 棚改项目回迁实行统一分配管理
2014-05-16 09:07:21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刘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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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日报5月16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棚改回迁居民生活环境,使棚改易地搬迁实现多点、现房安置,我市依托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建成全市安置房屋储备库。今后,凡是由市直部门或市住房集团集中组织建设的安置房,将全部纳入到安置房屋储备库中,再进行统一分配和管理。

  按照国家新的棚户区标准,零散棚户区和“城中村”被纳入棚改范围,我市现有棚户区222片,占地面积3890万平方米,征收面积2146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3万户,我市计划用5—7年时间完成这些棚户区改造。

  以往,我市棚改征收中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源时只能选择回迁房安置。为打破这种单一的安置渠道,让被征收人有多种选择渠道,我市成立了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探索多种安置方式,即原有回迁房安置外,又加入了商品房、二手房等安置选择,努力实现征收安置渠道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

  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介绍,为兼顾被征收人安置房的居住性与资产性需求,我市逐步推行易地安置和原地回迁相结合、区域统筹和全市统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棚改回迁安置。为此,我市依托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建立起安置房屋储备库,决定今后凡是由市直部门或市住房集团集中组织建设的安置房源将全部纳入储备库中,再由安置中心对棚改项目的回迁安置进行统一分配和管理,以最大程度实现棚改易地搬迁多点、现房安置的目标。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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