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双鸭山
搜 索
宝清38名“第一书记”和“名誉村主任”驻村任职
2014-05-19 14:32:22 来源:东北网  作者:马淑芬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5月19日讯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宝清县今年又选派了29名“第一书记”和9名“名誉村主任”组成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队,进驻农村一线,切实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帮助提振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精心部署,严格标准“选”。制定下发了《宝清县关于向农村基层党组织选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队暨选派“第一书记”和选聘“名誉村主任”的通知》,县委从三方面思量考虑选派对象,确保下派干部能“用上力”。选派工作开展前期,县委主要领导与拟选派人员主持召开专题座谈2次,面对面交心谈心18人,先后确定了15名党政部门领导干部、6名退出科级领导岗位干部以及17名本土企业家作为选派对象。

  定好调子,明确责任“派”。选派干部驻村任职时间原则上为1年,具体任职时间,根据所驻村的重点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主要工作任务是否完成,并经组织考核后确定。要求每位被选派人员,在选派期间,必须紧紧围绕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引导、示范、沟通、协调、联络的作用,以破解难题、多办实事为着力点,对任职村进行政策、思想、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帮扶和援助,努力达到“十新”目标,即:班子建设有新加强,产业发展有新思路,村风家风有新风尚,后备人才有新苗子,制度建设有新成效,示范引领有新典型,村容村貌有新变化,为民服务有新举措,生态文明有新气象,民生事业有新改善,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注入发展“强心剂”。目前,选派的38名“第一书记”和“名誉村主任”已与各基层党组织全部对接到位。

  结合实际,真心实意“干”。选派干部进驻农村,开创了“扁平化”、“直达式”工作模式,直接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了解决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听取群众在对决策执行的意见建议,缩短了执行反馈时间,加快了决策完善进度,提高了决策落实质效。截至目前,38名选派干部已为派驻村制定发展规划38个,形成帮扶工作方案38套,作出任期承诺事项百余件,涉及基层设施建设、困难群众帮扶、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环境治理等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入走访党员群众2000余人,发放征求意见问卷3550余份;第一时间推进完成了全县30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部转化升级;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方面,引导村党支部按照“四议三公开”制度,推进村务、党务公开事项367件,帮助解决信访矛盾、邻里纠纷21件。

  强化考核,建章立制“管”。全面建立了“日报告、周例会、旬督办、月交流”为一体的选派干部管理制度,明确要求“第一书记”和“名誉村主任”每周在村工作不少于14个小时,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7天;成立选派干部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组,负责全县“第一书记”和“名誉村主任”工作的科学统筹、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及其工作情况的掌握、统计、汇总,并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办推进。同时,建立了激励机制,对选派的“三类”对象,分别给予县委“先、优、模”评选工作优先考虑和推荐;县直各单位、部门在项目、资金安排上,要优先考虑选派村,大力支持选派干部开展工作;对已退出领导岗位的选派干部给予一次性前期工作经费,为选派干部迅速打开工作局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对企业纳税人投入到选派村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公益性帮扶资金支出,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选派干部任职期满后,统一组织综合评比评定,对优秀的选派干部,县委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提拔重用、享受“头雁党支部书记”待遇或相关政策奖励。

责任编辑:吕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