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核心价值观”系列报道之十七 孙晓军:反贪战线的侦查专家
东北网5月21日讯 (记者 陈显春) 51岁的孙晓军是黑龙江省检察院林区分院副检察长。提起他的名字,在林区乃至全省检察系统都是响当当的。他先后3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和“全省检察机关侦查业务专家”等称号;2014年4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中,孙晓军荣记个人一等功。林区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孝东给这样评价:“他是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人物,能够树得住”。
孙晓军。东北网记者 陈显春 摄
5月16日,记者走进林区分院,孙晓军的同事们讲述了发生在他身上的传奇故事。
孙晓军在办案中擅长“用智用谋”。分院人民监督工作负责人周永强介绍,2013年4月6日上午9时,林区分院对省电力公司、哈尔滨三电厂4名主要涉嫌职务犯罪人员实施传唤,作为专案总指挥的孙晓军对初审工作进行了细致的战术部署,但审讯工作并不顺利,4名犯罪嫌疑人拒不交待犯罪事实,声称“24小时不放人,就告我们非法拘禁”。这种僵局不尽快打破,整个侦查工作就会陷入被动,甚至有“搁浅”的危险。孙晓军决定对其中最难啃的硬骨头——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讯问,所有审讯人员在监控室观摩。讯问伊始,王某知道“审讯升格”了,端正了坐姿。孙晓军单刀直入,揭穿其侥幸心理,讲明厉害关系,当听到“其包养情人将导致其颜面皆无、家庭破裂”时,王某表情凝重。审讯人员趁热打铁,点明他在情妇家存放巨额人民币和美元的细节,并指出“他交给情妇的犯罪所得财物,必须追缴或用其家产退还,否则会加重对其的刑罚”。王某受到触动,交待了受贿犯罪300余万元的事实。在其企图“收口”时,孙晓军指出此时如停止供述,之前的主动供述将会“前功尽弃”。随后,抛出了已掌握的两笔其受贿犯罪证据。王某不得不放弃抵抗,交待了其利用职权受贿730余万余元的犯罪事实。该案件侦查历时3个月,共立贪贿案件25件25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孙晓军认为,“突破口供,要在用心和攻心上下功夫”。职务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一般都心存侥幸、拒不认罪。孙晓军通过背景分析发现对方“七寸”后,不温不火地开始了“对症下药”,与重视家庭的人谈父母子女,与畏惧法律的人谈犯罪心理,与看重政治前途的人谈人生价值……。再复杂的案子,再难对付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孙晓军到场,都会“枯木逢春”。
在孙晓军带领下,林区分院反贪局先后被荣记集体二等功和集体一等功。2013年春节过后,在孙晓军的提议和推动下,分院为林区反贪干警配备了150台单兵“现场执法记录仪”,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将“执法仪”运用到侦查办案。“执法仪”与办案区、看守所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无缝衔接”,较好实现了侦查办案的信息化流转、全过程控制,确保了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不论是担任反贪局长,还是被提拔为副检察长后,孙晓军都少有空洞的说教,而是身先士卒,用行动说话。经他悉心培养,先后有8名干警走上基层院负责人和分院机关中层干部岗位。与孙晓军在反贪局共事8年、现任兴隆林区检察院检察长的孙强介绍,在一次办案中,他费尽心思形成的34页询问笔录,被孙晓军撕毁,理由是“不规范”。
说起这段故事,孙晓军回忆说“记得当时孙强哭了”。孙强说:“我当时不理解,后来我工作中游刃有余了,才明白他严格要求是对的,使我受益一辈子”。如今孙强这样评价孙晓军:顾全大局而细微处亦斟酌慎行;高旷豁达而修身处亦严于律己;公正廉明而处世中不乏真情实感。
林区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孝东说:“孙晓军勤奋敬业、工作踏实、吃苦耐劳,身教胜于言教,他以榜样的作用,带动了林区分院干警的优良作风。”
孙晓军受访时说:“反贪工作,不树立团队精神、团队意识、案件根本完成不了,我高兴的是,我们团队的工作能得到上级及社会的认可,而我仅仅是这个优秀团队中的一员,我必须要对得起自己的职责。”
据了解,孙晓军自2002年任林区分院反贪局副局长以来,共主办职务犯罪案件160余件,其中要案和案值100万元以上的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