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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两大平原"配套改革试验金融改革方案
2014-05-23 08:57:3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陈学斌 赵振宁 李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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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5月23日讯 近日,我省会同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制定并印发了《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改革方案》(以下简称“金融改革方案”)。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我省农村基层深入调研,制定了“构建金融惠农政策体系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等十一个方面的金融改革任务。该方案旨在通过实施农村金融改革,在“两大平原”地区率先建立“机构完备、结构优化、适度竞争、创新高效”的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创新符合现代农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探索现代农业发展的风险分担机制,构建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努力将“两大平原”地区建成农村信贷投入稳定增长、现代农业与现代金融协调发展的核心示范区。

  构建金融惠农政策体系。加强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构建农业信贷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由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风险补偿基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遭遇市场价格大幅度下降等重大损失时给予适当补偿。加大对“两大平原”地区的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引导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扩大涉农信贷投放。

  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优化县域网点布局,探索建立面向区域特色农业的专业化涉农服务部门或专业支行。鼓励省内外法人银行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推动村镇银行引入民营资本。优先批准在县以下农村地区设立涉农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或创新债务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大型农机具生产企业建立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业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创新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项目的金融服务,重点支持农业科技进步、现代种业、农机装备制造、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现代农业项目和高科技农业项目,支持“农字号”产业体系做大做强。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相结合、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结合、贷款融资与债券融资和融资租赁相结合、信贷服务与保险服务和套期保值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各银行机构要根据现代农业产业链条长的特征,健全“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链服务模式,创新“订单+保单+信贷”、“订单+期货+信贷”、“订单+保单+期货+信贷”等有效降低风险的订单金融业务模式。

  拓宽抵质押范围、创新担保方式。开展扩大担保物范围试点,将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拟购置农机具股权、债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纳入抵押担保范围。搭建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评估、流转等中介服务平台,同步建立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研究出台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办法,推动金融机构办理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农业企业直接债务融资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扩大融资规模,创新发展涉农企业“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模式。

  搭建农村金融服务平台体系。探索建立现代农业投融资综合服务中心,构建民间资本与农业项目对接平台,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沟通渠道,引导各类资本流向“三农”领域,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开展民间资本登记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有序对接民间资金供给和需求。此外,方案还在构建新型农业保险体系、改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强化农村金融监管、加大县域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数据库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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