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3日讯 2014年5月20日,谐音“爱你一世我爱你”。很多情侣都选择在这一天登记结婚,为的就是图个吉利、喜庆。家住龙凤区的施先生也不例外,他选择在这一天跟自己相恋多年的女友在龙凤热电厂的“盛世家园”饭店举办婚礼。
施先生说,当天亲朋好友都来贺喜,现场很热闹。典礼刚刚结束,施先生和爱人正准备给亲朋好友敬酒的时候,突然停电了。
照明没有了,音乐也停了,总不能让大伙儿摸黑吃饭吧!施先生无奈之下只好送走了宾客。施先生心里不是个滋味,他说:“凭什么大喜的日子我这么倒霉?我的亲朋好友高高兴兴地来参加我的婚礼,现在弄得大家都不开心,就算停电,饭店为什么不提前通知一下呢?让我们也有个准备呀?”
施先生找到了“盛世家园”的王老板说理,王老板说自己也挺委屈,因为他们也没有接到任何停电通知,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他们也很抱歉。
施先生生气地说:“我在这定了15桌,一共花了9800元,你给我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我只能付你3000块。”王老板也很生气,他说:“我和你一样都是受害者,凭啥你就给那么点钱?要不咱俩明天去找电业局,问问那头是咋说的。”
第二天,王老板和施先生来到龙凤区电业局,电业局的工作人员说,这次停电是因为凤阳桥下一个纺织厂的电闸突然跳闸,造成龙凤区大面积停电。跳闸后,他们立刻排查,但是等查到了,再修好电闸,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的事了。对于给王老板和施先生造成的不便,他们感觉很抱歉。王老板说,至于赔偿的事,工作人员只字未提。
王老板说,他几次找到施先生协商付款的事。因为毕竟是在他的饭店里发生的,给消费者带来了不愉快,他愿意自己承担一部分。他的饭菜和酒水的成本是7000元,可王先生却坚持只付3000元。所以王老板想请记者帮帮忙,协调一下。
随后,记者找到了黑龙江灵泉律师事务所的苏律师,苏律师给出解答:在法律上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应该赔付多少。但是,消费者在饭店消费,饭店有义务提供合理完善的服务。但是停电时,饭店没有提前接到通知,不属于饭店的主观因素,是客观因素。所以,消费者应该和饭店各承担一半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