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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零时起哈尔滨江段禁渔 47天内严禁捕捞作业
2014-05-24 08:17:22 来源:新晚报  作者:王辛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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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5月24日讯 为保证江中鱼类的繁衍生息,25日零时起,哈市进入为期47天的禁渔期。其间将严禁一切捕捞作业,违规捕捞且情节严重的,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5月26日,我市将进行一年一度的松花江增殖放流,以补充江中鱼类资源。

  哈市禁渔期为5月25日零时至7月10日24时,这段时间禁止捕捞或限制捕捞活动。据渔政稽查大队相关稽查人员介绍,非法捕鱼利润可观:一条野生江鲤鱼可以卖到80多元一斤,10多斤的江鲤鱼可以卖到100多元一斤。非法捕鱼可获暴利,但是违法行为也要受重罚——我市对于非法捕鱼人员,轻则没收渔具、罚款,重则可判刑。2012年,就有两名农民因在禁渔期利用电海拉网非法捕捞(电鱼)被判刑。

  禁渔期是鱼类产卵和繁殖的高峰期,也是一年中松花江渔业资源得以涵养和改善的黄金期。在禁渔期,为恢复渔业资源,我市从1991年开始实施人工增殖放流,效果显著。一组监测数据显现出松花江哈尔滨段鱼类种群的恢复情况——上世纪70年代捕捞量锐减至409.6吨;90年代恢复至3434.7吨;2000年至2009年产量为3999.6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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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包括抄网),渔船、渔具要撤出作业场所(滩地),实行渔船与渔具分离,船加锁、渔具入库等行之有效的措施。

责任编辑: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