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陈润儿:深化农业经营主体创新 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2014-05-27 11:05:4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常春晖 张桂英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日报5月27日讯 26日,黑龙江省创新农业经营主体汇报会在哈尔滨召开。省委副书记陈润儿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动“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不断走向深入,促进全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副省长吕维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润儿指出,去年以来,全省各市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创新农业经营主体会议精神,根据农业实践发展要求,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主体,摸索了许多做法,积累了宝贵经验,产生了积极作用,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了农村社会化服务,应该说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但是,这项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够平衡、创新不够规范、政策不够配套等问题,需要全面把握、突出重点、深化农业经营主体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陈润儿强调,创新农业经营主体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现实选择,是提高农业规模效益的根本途径,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基础。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四个问题”:一要注意形式多样。既要创新“生产型”,又要创新“服务型”经营主体,在加快生产型经营主体创新的同时,要重视服务型经营主体创新,提高农村社会化服务水平。二要注意规模适度。不同地区、产业、主体要根据自身作业能力、生产条件、服务市场、管理水平确定适度规模的经营水平,做到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因户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防止攒大户、垒大堆。三要注意规范管理。要建立完善对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合作组织的认证、登记和管理制度。四要注意引导扶持。政府要在投资、补贴和信贷政策上鼓励、引导、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使地方有条件、农民有愿意的地区通过合作形式提高组织化水平、推进规模化经营、实行标准化生产。

  陈润儿要求,要坚持“四个结合”。即创新农业经营主体要与创新土地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坚持土地所有权、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做好土地权属确定、上市交易、有序流转工作。要与创新农村金融保险结合起来。创新金融组织、金融产品、金融担保、金融监管。要与创新补贴方式结合起来。促进农业补贴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要与创新社会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在加快服务型经营主体创新过程中提高农村社会化服务水平,使农业经营主体在市场配置资源过程中降低成本、发挥效应。

  陈润儿强调,要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关系。要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土地有序流转。二是要处理好与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关系。在目前状况下,不得随意改变维系农村稳定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要处理好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关系。要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创新发展,健全党组织,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中的作用。

  会上,全省各地市有关负责同志就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作汇报。

责任编辑:李逢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