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我省将制定《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出台配套文件
2014-05-29 14:18:08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杨洋 张锐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5月29日讯(杨洋 记者 张锐)记者从29日召开的全省民政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培训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出台临时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低保与就业和扶贫制度衔接、社会救助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文件。

  今年省民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省政府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对救助内容做出详细规定,同时出台临时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低保与就业和扶贫制度衔接、社会救助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文件。据了解,针对临时救助的救助对象、类型、标准和程序,我省将进行严格规范,对从申请到审批的每个环节都要有严格的手续和程序性要求,同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意见》,对救助对象、救助程序、目录范围、制度衔接等方面进行规范,并进一步提高补助比例和封顶线。今年,省民政厅还将会同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等单位制定《关于建立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对遭遇急难的困难家庭及时开展专业化的救援服务。

  会议要求,今年省内所有市(地)本级和70%的县(市)要完成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各地要在乡镇和街道,以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利用行政办事大厅、综合性服务平台和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部门间分办、转接流程,及时受理、转办救助申请事项,实现救助申请人与相关救助部门的高效对接,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作用,及时发现困难对象并帮助依法申请、及时受助。

责任编辑:吕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