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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改革社区治理结构给社区减负 街道办设社区服务中心(站)
2014-05-31 12:57:23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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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5月31日讯 30日,哈市在平房区召开“深化社区治理创新服务手段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现场会,决定在哈市开展深化社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将当前政府延伸到社区的各项公共服务内容和设置的站所统一纳入社区服务中心(站),实行综合管理,社区居委会与社区服务工作站分离并列,居民卡戳、开证明等可享“一口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据悉,此次改革选取了8个街道的8个社区作为试点,10月份哈市将统一组织对试点进行验收,然后在全市各社区铺开。

  各项公共服务统一“入站” 1至3年完成全市社区改革

  会议下发的《哈市深化社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哈市将用1至3年的时间,完成全市社区治理结构改革,使社区减负增效。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本应以服务居民为主要工作,但当前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很多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都由社区来做,而且岗位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清晰、管理与服务手段相对滞后。

  实施改革后,由街道办将社区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服务项目进行梳理,将政府延伸到社区的各项公共服务统一纳入社区服务中心(站),实行“一口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承担街道层面公共服务的中心社区称“社区服务中心”,其他社区称“社区服务工作站”。服务站由街道下派人员进行管理;社区居委会成员和公益岗位人员规范整合后统称为社区工作者,居委会与服务站分离并列,相互间不再有隶属关系。

  每200至300户设一职定岗定人定责

  根据要求,将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调配、规范整合后使用,以每200至300户设一职,严格落实“定岗、定人、定责”要求。对依法由社区居委会协助或委托的事项,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严格落实准入制,为社区减负、增效。制定“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服务中心(站)为依托、社会组织为支撑、驻社区单位密切配合、社区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成果的社区治理模式。

  发展老年日间照料和青少年“四点半课堂”

  会议还提出,“十二五”期间,哈市要实现100个千米以上的城市中心社区和200个农村示范社区公益用房建设目标。重点发展面向社区老年群体的日间照料、“老年餐桌”服务;面向社区青少年群体的预防犯罪、“四点半课堂”服务;面向社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的康复治疗、餐饮递送服务;面向社区困难家庭的就业培训等,提高社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名词解释:社区治理结构

  是指国家和社会组织对社区事务的管理所形成和倚赖的组织形式。从历史上来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主要经历了坊厢、里甲等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城市建立了以“单位制”为主,街居制为辅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整个社区呈现出政府为单一主体的治理结构。

责任编辑: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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