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外区北十六道街棚改项目需要,道外区政府拟定对北十六道街棚改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具体详见征收范围图)。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意见》规定,现决定:
一、对北十六道街棚改项目范围内房屋(具体详见征收范围图)实施征收。北十六道街棚改项目位于道外区北十六道街与北新街转角、同庆胡同围合区域,占地面积0.27万平方米,征收面积0.23万平方米,征收户数56户。
二、道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道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要依法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被征收人要积极支持房屋征收工作,双方应当按时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四、征收动员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道外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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