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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贫困重度残疾人有补贴 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2014-06-04 08:47:50 来源:新晚报  作者: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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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6月4日讯 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6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相关通知。

  2014年1月1日前录入黑龙江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的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自2014年1月1日起发放护理补贴;2014年1月1日后信息录入的,自录入次月起发放补贴,由县级财政或残联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本人。

  >>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

  2、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视力,一级肢体,一、二级智力,一、二级精神残疾人,且信息已录入数据库。

  3、所在家庭为生活困难的低保、低收入家庭。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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